广东珠海与中央外宣媒体合作开展系统外宣策划推广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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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山******(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与中央外宣媒体合作开展系统外宣策划推广(项目编号:YXZHCGGK*******;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号)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项目名称:与中央外宣媒体合作开展系统外宣策划推广*、项目内容:策划推广。*、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任务时限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年或****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打印件放入资格性审查文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地址:珠海市府机关大院*号楼联系人:林振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中山******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城怡景*幢二层**-**卡联系人:邓林鹏?联系电话:****-*******???中山******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