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小额】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附属用房工程施工预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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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临招*******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附属用房工程项目已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附属用房工程备案号:临建招备[****] ** 号立项文件号:临发改投资[****]***号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单位(招标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层数二层,檐口高度*.*m,基础为带形基础。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附属用房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招标标段数:*发包方式:公开招标招标标底或预算:***.****万元计划工期:不超过***日历天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二、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合格三、公示期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四、质疑或投诉投诉部门: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投诉地点:浙江省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投诉电话:****-********建设单位(招标人):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如要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及《工程建设投诉须知》格式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温馨提示:请预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将履约保证金缴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