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明确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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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后,执行情况良好,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安排和改革思路,报经省政府同意,****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继续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号)执行。请各地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