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开发区关于2018年5月11日拟作出沈阳地铁经营有限公司十三号街油气合建站新建项目(不含天然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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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甲*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十三号街油气合建站新建项目(不含天然气部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辽宁万益******该项目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号,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项目占地****m*,建设*个**m*汽油储罐,*个**m* 柴油储罐,*组地面固定储气瓶(v=*m*) , *组CNG管束车(v =**m*),包括站房和罩棚等。项目工程组成分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等减震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清罐废油渣及清罐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预计每三年清洗一次,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