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耕地占补平衡及无人机外业核查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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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耕地占补平衡及无人机外业核查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耕地占补平衡及无人机外业核查项目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层中标金额:叁拾捌万柒仟元整(¥******.**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耕地占补平衡及无人机外业核查项目,中标金额:叁拾捌万柒仟元整(¥******.**元)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评审委员会名单:李云洲 、陆艳、石永林、王青、叶绿素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房产商务大厦 联系人:王文明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楼***室 项目负责人:邓晓春 联系电话:****-*******收费标准:按滁招管[****]*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房产商务大厦,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招标单位: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代理机构:**********年*月*日附件:*、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耕地占补平衡及无人机外业核查项目评标结果公告*、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耕地占补平衡及无人机外业核查项目交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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