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莱芜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第三方普查单位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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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第三方普查单位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莱芜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第三方普查单位采购,第三方普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莱芜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和要求完成有关工作。预算情况:已列入财政预算。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执行。*.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于污染源普查目的。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技术规格:符合莱芜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和要求。物理特性:该类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采购标的数量、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标的数量:符合莱芜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和要求。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验收标准:符合莱芜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和要求。*.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时间截止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地址: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号****年*月*日发布人:高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