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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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委托,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楚雄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项目名称:楚雄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内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应用软件、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应用软件运行环境硬件等。*.项目编号:CZYZC(****)***号*.项目预算:***.**万元(大写:壹佰叁拾陆万贰仟元整)*.投标人资格及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条件:无*.招标文件获取:*.*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年* 月* 日上午*时**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需同时递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件格式为*.ZCTBJ)。电子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为****年 *月* 日上午*时**分(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于****年* 月* 日上午*时至*时**分现场递交,地点为楚雄市永安路***号(原州检察院办公楼)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室。*.*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并现场解密电子报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包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包段名称,以下账户由投标人自行汇入: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帐 号:*****************.*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首次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号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集采机构名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楚雄市永安路***号(原州检察院办公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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