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吕山乡斗门村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店桥、大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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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山乡斗门村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店桥、大德桥) 施工【招标公告】 吕山乡斗门村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店桥、大德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吕山乡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吕山乡斗门村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店桥、大德桥)实施面积约****m*,水泥混凝土路面。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公路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承包(投标)人必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楼东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吕山乡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吕山乡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钱主任 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 联系人:王工 电话:****-******* (*******) 长兴县吕山乡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吕山乡招投标中心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