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取消保尾路338号2楼场所及1楼3坎店面中标人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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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中标人资格的公示我单位于****年*月*日在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本单位位于保尾路***号*楼场所及*楼*坎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招标会,陈斌立为中标个人,并于****年*月*日进行为期三天的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在****年*月**日前经我单位多次催促,仍未与我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现决定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收回标的物重新招标。 公示期:三天招标人:涵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系人:陈威力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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