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胜县三门镇通村水泥公路工程(GXJH2014-D56)更改通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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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本更改通知为龙胜县三门镇通村水泥公路工程(GXJH****-D**)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原为:“****年 **月**日*时**分” 现更改为:“****年 **月**日*时**分”。二、投标人需知前附表第***.******.***条“投标保证金”中增加:“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工程预算控制价的**%以上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低于上述下限部分的差额作为低标履约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无效。低标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同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投标人的汇款单据应注明“※※至※※公路施工投标№ 合同段低标履约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前将银行转帐单原件送交招标人核实并开具收据;同时将银行转帐单及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否则视为低标履约保证金无效。中标后,低标履约保证金存入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银行账户。如中标单位违约,则低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原为:“****年** 月**日**时之前”现更改为:“****年 **月**日**时之前”。 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项目联系人:乔志泳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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