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新安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医疗设备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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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医疗设备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已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并已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现就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以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少于*个工作日)。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如果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排斥国内产品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意见。意见请反馈至我单位,并同时抄送洛阳市财政局。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采购单位名称:新安县妇幼保健院;联系地址:新安县老城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女士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新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新安县财政局二楼采购部,****-********附件*: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及技术参数清单公示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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