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17C0117)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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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品目服务采购单位江北区民政局行政区域江北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自行下载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号一楼)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智露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江北区民政局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号***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附件:附件*JBZFCG-FS-GK-****-***(第二次).doc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C****)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一、项目号:**C****采购执行编号:JBZFCG-FS-GK-****-***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预算金额:¥*,***,***.**元五、项目详情概况分包号:*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包一)(第二次)分包号:*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包三)(第二次)分包号:*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包四)(第二次)预算金额总计:¥*,***,***.**元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民政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跟项目有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文件购买费:¥*.**元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方式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八、投标信息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号一楼)九、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号一楼)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江北区民政局采购经办人:李智露采购人电话:***********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代理机构电话:***********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号***室十一、附件JBZFCG-FS-GK-****-***(第二次).doc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文章来源: 附件下载: 【大 中 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