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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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费县人民检察院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东路联系人:霍主任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企业中心****室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ZPFX-****-****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不分 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外)*.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窗口。*.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投标单位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检察院出具的采购活动前*年内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失信记录证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网上打印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否则不予受理。*.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企业在****年*月*日**:**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投标保证金的缴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为“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帐户: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账号:*********************联系电话:****-*******六、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九、本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发布人:费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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