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第28期:县财政局给力政府采购“四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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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财政局通过打出一系列组合拳,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促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在依法、公平、阳光下运行,“线上线下”采购风生水起。一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化”。把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政策放在第一位,制定印发《远安县政府采购全流程风险防控制度》,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法律,确保预算单位及时学习掌握最新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一方面组织预算单位培训、采购招标现场讲法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开展预算单位学法用法抽查检查,打通法律法规最前“一公里”,以懂法知法才能用好法有效规避采购风险。二是狠抓政府采购“规范化”。及时制定印发《县财政局关于征集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在县域范围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现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清理,严格审查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对符合资格条件、经验丰富的人员由其填报申请,并纳入专家库管理,清理结束后将相关资料上报省财政厅审核进行备案。加强对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严格监督。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通过固化采购流程和设置统一规则,帮助采购人依法选择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降低采购人因政策不了解、业务不熟悉等原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风险。三是提高政府采购“节能化”。积极贯彻实施节能环保政策,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支持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县政府《****年远安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一季度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项,共完成采购预算规模****万元,实际成交合同金额****万元,节约政府采购资金***万元,累计节约率为*.*%。四是提升政府采购“职业化”。结合县政府采购现状,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在指定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全面公开,一季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条。组织全县***个预算单位及**家协议供货定点服务商,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协议供货网上询价操作业务培训,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供应商等各自的风险法律责任,并将各环节的风险防控点公开在采购网上,不定时进行网上测试考试,以考带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进行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努力扩大政府采购社会影响面,树立政府采购“阳光工程”形象。(黎晓芸)责任编辑:王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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