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靖江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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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GQ********项目*********%股权转让方名称湖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湖南******转让比例***%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元)挂牌期间**工作日挂牌日期****-**-**交易方式拍卖重要信息披露详见审计报告(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法律意见书(备查文件*)、产权交易合同(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受让方和/或其控制(“控制”采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的企业须为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截至****年**月**日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亿元(以****年审计报告为准);同时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本公告期间内某日该银行营业终了结账时的不低于人民币**亿元非受限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存款余额、存款账户性质、存款类别、日期,并加盖银行印章),若有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银行账户存款证明,须为本公告期间同一日期; *.受让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前向湖南联交所提出书面意向受让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截至挂牌截止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湖南联交所在收到其出具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退出本次交易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书面受让申请);(*)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报价或以低于转让底价报价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除外);(*)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承诺提交书面意向受让申请前已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对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和索赔(因转让方故意隐瞒或未充分披露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信息,导致意向受让方未能了解的除外);(*)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价款(含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结算专户;(*)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六个******中含有“华菱”字号的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中不得有“华菱”字号),同时受让方不得设立包含“华菱”字号的任何分支机构或者所属企业。 *.意向受让方须在*********%股权的同时*********%股权及人民币******.******万元债权。 *.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资产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合同》和其他备查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受让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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