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龙华区民治街道市政服务中心民治街道阳光路、玉龙路沿街等八个节点时花管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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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龙华区民治街道市政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治街道阳光路、玉龙路沿街等八个节点时花管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民治街道阳光路、玉龙路沿街等八个节点时花管养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SFCX**SZ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剑锋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龙华区民治街道市政服务中心地址:民治街道创业花园行政服务大楼***室联系方式:曾工,********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 陆建昆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层E单元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阳光路、玉龙路沿街等八个节点时花管养服务一项。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若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含绿化相关内容;(提供商事主体备案信息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等加盖公章的清晰截图或扫描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卡复印件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单位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gov.cn )*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截图中存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不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层E单元。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层E单元******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