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永年工业园区购买清扫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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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原公告项目名称:永年工业园区购买清扫设备项目招标公告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永年工业园区购买清扫设备项目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张玲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邯郸市永年区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人民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内容: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供应商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财务报表、****年**月-****年*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年*月-*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以及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内,并提供公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报名当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二、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分,现更正为****年*月*日**:**分备注:采购人: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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