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关于兴安盟中心血站医疗设备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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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受兴安盟中心血站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http://***.******.***.cn)发布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兴财购准字(电子)****-*****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结合血站采供血业务工作需要,血站于****年*月*日申请购买血液成份分离机*台,现上级部门通知要求重新对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因此暂停此次采购活动,待条件成熟时重新启动该项目,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原公告中的采购文件编号:NXZC〔****〕政采(公开)****号,更正为NXZC〔****〕政采(公开)****号。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年**月**日兴安盟中心血站医疗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受兴安盟中心血站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医疗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字(电子)****-*****号采购文件编号:NXZC〔****〕政采(公开)****号*、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全自动全血成分分离机*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开标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函、银行交款电子回执单复印件、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开标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告知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开标前存入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投标人应登陆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真检查企业信息库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以免影响正常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中心将不再开具收取保证金收款票据,以各投标单位转帐或网银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缴款单为退还依据,故需企业将银行交款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内;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时,下午*:**—*:**时到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报名人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材料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 **:**投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 **:**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六、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邮政编码:******联系人:姚广军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账号:**************************采购单位名称:兴安盟中心血站地址:乌兰浩特市邮政编码:******联系人:丁继民联系电话:***********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