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公安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与安装成交结果公告(监室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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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巩义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巩义市公安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与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与安装。 *.* 采购编号:巩财谈判采购-****-**。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采购内容:监室床。 *.* 采购数量:***张。 *.* 采购预算:**.*万元。 *.*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按招标人要求。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公告媒体及日期 *.*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告日期:****年*月*日 *.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 谈判小组名单:张杏艳、张燕锋、李社超 *. 成交信息 由于满足谈判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谈判失败。 *.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 地 址:巩义市永新路 联系人:李社超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号中华大厦**层 联系人:郭思源、刘旭 电 话:****-********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 ****年*月**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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