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宣城市昌恒矿业有限公司宣州区龙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万立方米/年建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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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州区龙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万立方米/年建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环评科。联系电话:****-*******(兼传真)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项目名称:宣州区龙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万立方米/年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蒲田村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重庆******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矿区面积*.****km*,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灰岩,设计生产规模约**万m*/a,设计服务年限*.**年,产品运输道路依托新田镇政府新建的龙山路,配套完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废气:项目对穿孔、爆破、装卸、破碎、运输环节进行喷雾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和车胎冲洗,硬化运输道路并加强运输道路的保洁和洒水;对排土场采取喷水及围挡或覆盖等抑尘措施;破碎机破碎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严格控制生产各环节粉尘的产生和排放。按要求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露天采场为**m,工业场地为***m,排土场为**m,废石临时堆场为**m,建设和开采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废水:该项目建设完善的雨水截流和堆场淋溶水收集处理系统,截流雨水及淋溶水优先回用于生产、抑尘,多余部分经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外排。噪声:主要来自矿山爆破、开采、破碎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开采工艺,合理安排生产及运输时间,加强设备维护,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减缓生产和运输噪声的影响,确保不扰民。固废: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废土石、沉淀池沉渣。剥离表土应集中堆放并用于矿区土地复垦,堆场按要求做好生态防护措施;废土石、沉淀池沉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固废临时堆存场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有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交环卫部门处理。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宣城市经信委项目备案、宣城市国土局宣州区分局关于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宣城市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等。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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