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甘溪路协和路福泉路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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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甘溪路协和路福泉路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在本市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资质;*)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根据财库(****)***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中小型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甘溪路协和路福泉路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甘溪路(协和路-福泉路)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预算:设计费:******元;施工:*******元。*、项目主要内容:道路大修整治、对原有道路下污水管道管径及标高根据规划要求进行翻建以及标志标线、信号灯等配套工程。*、建设周期:**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采购内容:甘溪路(协和路-福泉路)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及设计前期工作、施工服务。*、交付地址:长宁区*、交付日期:按照甲方要求*、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原件,开通网上投标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③资质证书(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④联合体协议原件(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每天上午*:**-**:**,下午**:**-**:**(不含节假日),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黄浦区瞿溪路***号***室接受现场审核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gov.cn*、开标地点:黄浦区瞿溪路***号***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商务标 *份,其中正本*份,副本 * 份;技术标(设计文本) * 份,采用A*文本,技术标(施工)*份,采用A*文本,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时所使用的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号 地址:黄浦区瞿溪路***号***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朱丽娟 联系人:戴欣怡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