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大兴校区校园文化建设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答疑变更*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大兴校区校园文化建设 原项目编号:****HYCZ****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大兴校区校园文化建设答疑公告“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大兴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YCZ****)答疑公告如下:一、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项评分标准?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国务院决定取消**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含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联系方法:单位:安徽省******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三、附件
安徽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