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金铭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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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一 建设项目******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祥街*号一楼,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外壳的生产加工,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万件;项目聘用员工**人(均不在厂住宿),年工作日***天,每日工作*小时。二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废气:车间注塑成型工艺、喷漆、烘干工艺产生有机废气;(*)噪声:车间设备噪声的噪声;(*)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废塑料包装袋、废油漆桶、废漆渣等。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t/a,其经化粪池到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 B级(**mg/L)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B标准。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受纳污水体晋江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在注塑成型、喷漆、烘干、工序中会产生有机废气(VOCs、苯、甲苯和二甲苯)。项目注塑成型、碰漆、烘干车间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均由集气系统收集后分别经“等离子UV光解”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外排。其中VOCs、苯、甲苯和二甲苯均满足《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号文中表*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高噪设备设置独立的设备房,并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则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废包装袋、废油漆桶由厂家回收处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分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四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许长月 联系电话:***********五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年*月**日至*月**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公告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