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关于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技术服务公司江汉环保油基岩屑回收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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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环评审函〔****〕**号潜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江汉环保油基岩屑回收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你公司《关于审批江汉环保油基岩屑回收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如下:一、中************江汉环保油基岩屑回收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汉油田矿区四路,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上料系统、热脱附系统、冷凝系统、热循环水处理系统、不凝气处理系统、油水分离系统以及出料降温加湿系统。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热、供配电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处理系统、废水下渗污染控制设施、水处理系统等。项目实施后全厂年处置油基岩屑****吨,年产回收柴油****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潜江市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残渣降温加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接入市政管网进入江汉油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东干渠。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储屑池、撬装设备区、储油罐区等部位采取重点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脱附燃烧室产生废气采取双碱法脱硫除尘措施处理,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后,由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尽量加盖密封,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浓度达标。(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音、隔声、降噪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脱附残渣须经有危险废物鉴别资质的单位鉴定,若属于一般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的临时储存场所,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产生的含油编织袋送有资质单位妥善综合处置。产生的脱硫除尘渣属于一般固废,全部综合利用。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六)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七)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监测计划。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中明******应当在投产前向负有排污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五、我局委托市环保局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本备案意见复印无效)****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