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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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秀峰路南侧、解放溪北侧建设单位:福******联 系 人:张静联系电话:***********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验收意见如下: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年*月*日,由福******主持召开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建设单位)、福建******(设计单位),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施工单位)、福州******(监理单位)、福建******(验收监测报告检测和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的*名专家,共*人,会议成立了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位于福州市秀峰路南侧、解放溪北侧。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栋保障房及相应的配套商业、公建构成。其中*层商住楼*栋,**层商住楼*栋,**层住宅楼*栋,**层住宅楼*栋,**层综合楼*栋,**层综合楼*栋,**层综合楼*栋,*#-*#之间设置*个*层的集中式商场,*#-*#裙楼设置*个*层的集中式商场。项目建设与环评设计阶段基本一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福州******于****年*月委托北******编制《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于****年**月**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给予批复(榕环保综【****】***号)。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于****年**月竣工,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环境投诉事件。二、项目变更情况项目根据后期实际使用情况将预留餐饮用地改到*#、*#裙楼集中式商场内,分别在*#、*#楼各设置油烟竖井。在*#号楼前配套设置一座处理量*.*m*/d的隔油池,不属于重大变更。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调查和检测结果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较好地落实了环评报告和福州市环保局审批意见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调查和检测结果如下:*、废水施工期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抽排外运至浮村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进行洒水等用水的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包括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商业、公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浮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裙楼集中式商场产生的生活污水先经*#楼前的隔油池处理后再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浮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已办理永排证。本项目入住率低,废水暂不监测。*、废气施工期采取了严格的扬尘和抑尘措施,确保不影响施工区域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发电机废气、地下室排气、居民生活油烟废气和餐饮油烟废气。项目发电机位于*#、*#楼地下一层,发电机烟气分别由专用排烟竖井引至楼顶屋面高空排放;*#-*#楼间的集中式商场的一层建有餐饮油烟竖井。地下车库设置排风机房和进风机房,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并用,通风抽至绿化带排放,排放口排放高度高于地面*.*m。*、噪声施工期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选用高效率、低噪声的设备,严禁夜间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场界以减轻由于施工噪声给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柴油发电机,水泵以及地下室排风设备等设备噪声以及秀峰路交通噪声。项目柴油发电机,水泵以及排风机均设置在地下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的墙体及天棚均采用吸音板降噪处理,同时采用隔振器隔振处理,水泵进出水管安装可曲饶橡胶柔性接头降低噪声;并在排风井内采用降噪隔音措施;秀峰路交通噪声经绿化带及墙体隔声后对项目影响较小。在以上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临秀峰路一侧**m范围内区域及所有敏感目标的昼、夜间噪声检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a类标准限值;项目小区其余区域及所有敏感目标的昼、夜间噪声检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限值。*、固体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居民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四、验收结论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期及试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均未出现污染环境事件和投诉事件。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五、要求和建议*、餐饮业投入运行前应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专用竖井。*、项目全面投入使用后应对排放的污水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各环保处理设施日常的运行管理、维护。*、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临秀峰路一侧部分住宅安装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目前项目未落实,建议项目预留该部分备用资金。*、完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附:秀峰路综合商场安置房(秀峰景山佳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组****年*月*日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秀峰景山家园-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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