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郧西县人民法院购买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郧西县人民法院购买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开标时间:****-**-** |所在地区:湖北省直辖 郧西县人民法院购买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依据鄂采计【****】-*****的要求,******受郧西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郧西县人民法院购买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鄂采计【****】-*****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西县人民法院购买安保服务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年(即最高限价)四、采购内容:郧西县人民法院购买安保服务约需安保人员**名,其中院机关*名,乡镇**名(*年以上驾龄),县院开车*名(A证));服务期:*年。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满足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设施、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月-****.*月)类似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上午*:**-**:**,下午**:**-**:**)在******(十堰市北京北路**号京华新天地七栋**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资料,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年*月**日**时以前;以到账为准,汇款单用途注明“***项目”)。账户名称:******;开户行:******十堰柳林支行;账号:********************* .购买文件时提供资料: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各项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七、质疑及澄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三天前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对于在此期间前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方视其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 分。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在******(十堰市北京北路**号京华新天地七栋**楼)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郧西县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郧西大道**号联系人:柯航;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号京华新天地七栋**楼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