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高阳县教育局2018年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录播教室、图书、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年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录播教室、图书、仪器购置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王振坤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高阳县教育局采购人地址:高阳县正阳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系统主体,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企业近三年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预留会计事务所固定电话以便查询;*、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第二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出版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具有图书批发资格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初、中、高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人,并且能够出具证明为本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能证明在当地自有****平米以上的经营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备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再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办理的后果自负。*、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