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备设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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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河南******接受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备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一、变更内容:*.原竞争性谈判中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二、响应文件中保证金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元(*)于开标前以现金形式缴纳至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应装在信封内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备注项目名称和用途。(*)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现变更为: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于开标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元)户名:河南******开户银行:******安阳中华路支行账 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年*月**日**:**分前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二、其他内容不变三、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四、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