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廊坊市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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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霸州市城区办北杨庄村,东环路西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东:空地;南:空地; 西:规划路;北:聚英东道;宗地编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霸州市城区办北杨庄村,东环路西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东:空地;南侧:规划路;西:空地;北:聚英东道;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霸州市益津北路***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房间)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霸州市益津北路***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房间)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霸州市益津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在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前(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咨询),持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资信证明等有关文件,到霸州市益津北路***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房间)索取拍卖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公告后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霸州市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霸州市益津北路***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霸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