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郧阳区南化塘四泉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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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郧阳区南化塘四泉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项目经十堰市郧阳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文件郧扶指文【****】*-*号文批准,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该工程位于郧阳区南化塘镇,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招标详细内容如下: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化塘镇四泉村集中安置点;*.*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住房**套****平方米,并配套供水、排水排污、电力、电信、广电、绿化等工程;*.*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万元;*.*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三、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须提供在湖北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的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投标人近五年(****年*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官方网页中标公示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备案证);******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投标人需提供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①郧阳区投标企业直接到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具证明函,②郧阳区以外的投标企业持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且备注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及联系人,到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备案核查)。*.*投标人申请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楼)报名。*.*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投标人资格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六大员必须与“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人员信息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八、报名监督电话: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务室:****—*******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罗永波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菲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