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17年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六路、丙九十四路和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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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ZHYX****(****************BD***)*.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六路、丙九十四路和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年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六路、丙九十四路和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建设规模:路名红线宽度(米)车道数丙十二街(丙十九路-庆丰路)***丙十五路(永盛街-北人民大街)***丙八十二路(乙十三路=丙九十四路)***丙八十六路(丙八十六路既有路-北三环)***丙九十四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三路)***扶余路西延(基隆街-扶余路既有路)***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六条路道路的新建车行道面积为*****平米;新建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面积为****平米;新建人行道面积为****平米;新建雨水管线d***~d****为****米;新建污水管线d***为****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吉建办〔****〕**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无行贿查询函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报名时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份,到中恒******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元(含专用光盘);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号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号联系人: 张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恒******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力旺广场B座*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监督单位: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