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泉州市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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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拍卖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晋江市P****—**号地块位置池店南片区土地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土地使用条件:(*)交地方式为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该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竞拍方式出让,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拍卖中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达到限定的最高价*****万元时,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土地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市国土资源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市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地块出让溢价率超过***%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备注: 地块编号晋江市P****—**号地块位置池店南片区土地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阳光城(厦门)******土地使用条件:(*)交地方式为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该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竞拍方式出让,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拍卖中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达到限定的最高价*****万元时,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土地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市国土资源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市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地块出让溢价率超过***%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备注: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子邮件: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