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太平分局关于2018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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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太平分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年*月**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年产**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太平区阜******阜******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施工期: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的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挖方取土等工序,无需大型产噪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进驻现场。因此,无施工期环境影响。营运期: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为职工的生活废水(无食堂、浴池及水冲厕所),年产生活废水为**t/a,经化粪池处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的出水水质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表*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中三级标准,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细河。废气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气体产生量约为*.**t/a;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经过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吸附效率为**%)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①根据计算结果,经过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气体有组织排放量为*.*****t/a,排放浓度为*.***mg/m*,最大落地浓度为*.******mg/m*,项目周围****m范围内无超标现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中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气筒高度为**m,浓度为***mg/m*的限值要求;②集气罩未能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为*.***t/a,最大落地浓度为*.*****mg/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中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集气风机装置,噪声源强在**-**dB(A)之间,经采取墙体隔声、减振措施、并经过距离的衰减措施后,项目的南、西、北三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t/a、废包装料:*.**t/a、废活性炭*.*t/a及废润滑油桶。①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料经过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场内垃圾箱,并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经过处理后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年第**号);②废活性炭: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本)》,本项目车间排气筒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处理措施为: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并更换。③废润滑油桶: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需定期添加润滑油对机械设备进行润滑,但不会产生废的润滑油,添加过程由润滑油供应商指派专人进行添加,待完成后,将废润滑油包装桶进行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储存。 二、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三、联系电话:****-*******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伟路红伟一期*-*号邮 编:******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