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包头支队关于第一大队“三基三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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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包头支队关于第一大队“三基三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包头支队关于第一大队“三基三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采购方式:公告类型:采购更正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包头支队关于第一大队“三基三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 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时;三、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包头支队单位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铁西联系人:吕荣喆联系电话:******* ***********四、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凯旋银河线*-****室联系人:樊旗联系电话:****-*******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包头支队、******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