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聚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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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的规定,聚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西宁******福建分公司聚羧酸系减水剂项目位于仙游经济开发区枫亭工业园内,******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职工人数为**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年工作时间***天,年产聚羧酸减水剂****吨。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西宁******福建分公司通讯地址:仙游县枫亭工业园联系电话:***********联 系 人:吕总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张女士邮箱:******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大气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的常规因子NO*、SO*、PM**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VOC *小时均值标准。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周边地表水体沧溪感潮段(☆*~*断面)水质氨氮、石油类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其他指标符合标准,水质情况较差,主要由于流域污水管网不完善,居民生活污水排入造成的。(*)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下水各项评价指标标准指数除石油类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主要由于该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化粪池及畜禽养殖废水渗漏造成。(*)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各监测点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厂区土壤监测点监测结果:汞、砷、锌、铬、镍、镉等监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评价范围内现状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土壤没有受到重金属的污染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大气环境:①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很小,对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②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生产厂房边界外延***m范围内主要为周边工业企业厂房、道路等,没有学校和医院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为了更好的防止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的用地内不应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可能的影响。(*)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t/d,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影响枫亭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不大。(*)声环境项目正常运营时,在采取隔声消音措施后,噪声经减震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四周各预测点噪声预测结果能满足评价相对应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项目无危险固废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到了合理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总结论:西宁******福建分公司聚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用地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落实配套的环保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均未表示反对。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五、意见发表方式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若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日(不含周末时间)。西宁******福建分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