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启迪之星大楼物业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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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之星大楼物业采购更正公告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所在地区:咸宁市市直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近三年(****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相关的物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叁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取消,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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