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培训楼校企合作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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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受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委托,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培训楼校企合作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内容做以下变更: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培训楼校企合作项目 *.*招标编号:HNTXJZB-****-***二、变更内容:原招标公告:“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内容”现变更为:*.*房舍位置及规划:学院装修改造培训楼三至五层共**个房间,每间计划安排床位*张,可供***名学员入住。*.*预计本项目由中标人前期装修及投入的设备设施总计需投资***.**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中标人需投入设备清单)。*.*合作意向:①本项目校企合作协议期限为**年。本合作项目在保证每年培训人员不低于一千人的情况下,预计三年左右收回投资成本,收回成本时间若少于三年,则以实际时间为准。②在企业收回成本之后,企业每年按照营业额的百分之二十向学院上交管理费,经营期间本合作项目产生的水电费由企业承担。③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前期所投入的固定资产无偿归采购人所有。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内容”现变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招标公告:“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项内容”现变更为:*.*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下列资料参与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③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④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地址:南阳市北京大道与新***国道交叉口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地 址:南阳市中州路***号联系人:边女士 电 话:****-******** E-mail:hntxjzb@***.com****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