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答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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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答疑回复更正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答疑回复各潜在申请人:经研究,对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答疑内容进行如下回复:一、招标文件第**页要求:投标时提供原件清单,表格中序号*-**中,涉及联合体投标,需要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部分;投资人建议:能否改成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理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家,全部准备齐全具备难度。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二、资格预审文件P**页*条:授权文件原件或书面同意文件原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如有上级总部的须提供)投资人建议:*.是否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如有上级总部)必须全部提供?还是只要求牵头方(如有上级总部)提供?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能否只要求牵头方(如有上级总部)提供?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三、原文:第三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预审申请人根据其企业或者集团内部管理授权程序获得了对本次投标的合法的授权,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上级总部的,参与本项目投资合作需取得集团总部书面同意(出具同意文件,下同)或集团区域协调机构(能够代表总部授权的)书面同意。疑问:因资格预审阶段为项目采购流程中初步判定申请人资格条件的阶段,并无实质性投融资方案相关内容,是否可将集团总部书面同意文件改为投标阶段递交?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四、原文:第三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目-*、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疑问*:针对于纳税证明材料部分是否可理解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在资审文件递交时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不需要再提供缴纳税收的其他证明?回复:是。疑问*:针对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部分是否可理解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需在资审文件递交时提供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不需再提供缴纳社保的其他证明材料?回复:是。疑问*:针对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部分若企业仅办理三证合一,尚未办理五证合一的情况,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社保登记证,不需再提供缴纳社保的其他证明材料?回复:是。五、招标文件第**页要求:*.*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按年化收益率法和“记账核算”、“以收定支”的原则,利用项目合作区域内产生的新增地方可用财政收入,作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投资人建议:*. 采取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通过人大决议,纳入株洲市财政中长期付款预算。*. 绩效考核原则:建议项目建设成本参与绩效考核,建设成本**%(小于等于)为政府固化支出,建设成本**%(大于等于)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不限于:新增税收、土地出让收入、项目定于、产业规划与导入、产业招商及管理运、整体运营管理。政策法规依据:根据财办金〔****〕**号,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回复:*.本项目付费将纳入株洲市财政中长期预算,其它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项目绩效考核会严格按照财办金〔****〕**号文件精神执行。六、招标文件第**页要求:*.*债务免除:合作期限届满日,政府方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范围内所新产生的可用于支付社会资本方服务费用的资金来源,按照约定全部支付社会资本方后,除特定条件外仍不足以支付社会资本服务费及资金占用费的,即该部分债务自动免除。投资人建议:*.债务免除:建议界定免除的前提条件,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关系,由于本项目较为复杂,业态较多,周期过长,项目的预期收益无法有效评估,债务免除将无法保障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成本;*. 债务免除金额:建议将建设成本**%(大于等于)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及考核管理办法,核算后按核减金额进行免除。回复: *. 招标文件第**页“*.*款”修改为合作期限届满日,如政府方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将合作范围内所新产生的可用于支付社会资本方服务费用的资金来源,按照约定全部支付社会资本方后,仍不足以支付社会资本服务费及资金占用费的:如因政府方原因导致前述情况,则双方可通过延长项目合作期限或其他经政府认可的方式进行债务处理;如因非政府方原因导致前述情况的,则由社会资本以经政府方认可的方式承担相关责任。*. 不采纳此建议。七、招标文件中关于债务部分: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投资,及存量政府性相关投资债务偿还顺序投资人建议:*.明确计划纳入本项目合作区域内,以区域内形成的收入,为还款来源的存量政府性投资规模及内容(按照以往的沟通约有**亿左右,请明确);*.优先保障投资方及政府方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及本次招商范围内**亿土地整理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亿元建安工程费与存量政府性投资(按以往的沟通约有**亿),按照约定的比例同步偿还,如资金池内资金充裕,可提前偿还,以提高投资者积极性。回复:项目概况补充材料中已有相关描述,请详见附件“项目概况补充材料”。八、资格预审文件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贵单位澄清:是否新公司不能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回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注: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九、原文:第三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目-*,-*,-*、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投标人 **** 年、**** 年、****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疑问:若联合体成员方(******)为新注册成立企业,不具备纳税、社保及财报等相关资料,是否可不提供纳税证明、社保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原件?回复:若联合体成员方的财务投资人(******)为新注册成立企业,涉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请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以作说明。十、资格预审文件P**页**条:上市企业证明文件原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即可)*.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要求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一方为上市企业?回复:P**页***.******.***款中提到“第***.******.***款条件联合体各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家满足”。*.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如资格预审文件P**页***.******.***条规定,必须有一方为上市企业或控股、实际控制上市企业?回复:***.******.***款即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上市企业,或控股、实际控制上市企业(上市企业应为在上海交易所主板、深圳交易所主板、深圳交易所中小板、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或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母公司为上市企业,******是否视同上市企业?回复: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其或其控股、实际控制上市股票名称,股票代码和批准上市的有关文件,******。十一、原文:资审文件第一章申请人须知*.*(*):联合体******中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若产业投资运营商不是联合体牵头企业,******中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入股。疑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出资比例应由联合体各方在项目投标阶段签订联合体协议时明确,牵头方出资比例占**%已达到整个社会资本方总出资比例的**%,涉及到社会资本牵头方及运营方并表风险。故此可否在本次资格预审以及联合体协议中对于牵头方及产业运营商出资比例不作强制性要求?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采购完成后,项目公司成立进入本项目的实施阶段时,项目公司后续股权变更事宜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疑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融资、施工、产业运营等需求,需分别引进科创类产业运营商及文旅类产业运营商,故此联合体成员可否修改为*家?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十二、原文:第三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 项诚意保证金条件开标后两天之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需筹集 ** 亿元项目资本金,该资本金需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缴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株洲市区内银行(采购人指定)开设的资金账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前持续存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该笔资金转为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疑问:此条件做为社会资本方无法满足,是否可考虑删除或作出相应合理修改?回复:诚意保证金条件,变更为: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需筹集 ** 亿元项目资本金,该资本金需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缴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株洲市区内银行(采购人指定)开设的资金账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前持续存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该笔资金根据项目需要逐步转为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十三、提供一方案两评价回复:详见附件“项目概况补充材料”。十四、原文:第二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六、联合体协议-注:*、如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则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疑问:因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已包括“二、授权委托书”,是否可作为签订联合体协议授权?是否需要针对于签署联合体协议事项单独开具授权委托书?回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二、授权委托书”,是指参加资审开标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代表整个联合体成员方,不能作为签订联合体协议授权;*.联合体协议书若非联合体各成员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那么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单独开具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订联合体协议。十五、资审文件P**页“九、诚意保证金条件,开标后两天之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需筹集**亿元项目资本金,该资本金需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缴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株洲市区内银行(采购人指定)开设的资金账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前持续存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该笔资金及存入期间的利息转为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投资人建议:为缩短资金闲置时间,保证资金合理有效的利用,建议项目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分批注入。回复:诚意保证金条件,变更为: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需筹集 ** 亿元项目资本金,该资本金需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缴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株洲市区内银行(采购人指定)开设的资金账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前持续存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该笔资金根据项目需要逐步转为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十六、资审文件P**页“*.*投标人至少具有*个投资且运营的产业园区或新城等类似项目业绩。”请问此类业绩是否包含具有投资且运营的在建项目?回复:此类业绩不包含具有投资且运营的在建项目。十七、如两家企业同时单独报名参加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资格预审,但根据需要,这两家企业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组成联合体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请问这两家企业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回复:联合体投标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确定以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为准。采购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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