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和县公安消防大队灭火破拆类器材采购(MASCG-2-F-H-2018-0449)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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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灭火破拆类器材采购项目编号:H-****-***(MASCG-*-F-H-****-****)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安******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创新大道**号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磋商小组名单:龚胜辉、罗永庆、陈裕华采购人名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和县历阳镇联系人:陈参谋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双******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号 项目负责人:兰经理/胡经理 联系电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整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号,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业绩及中小企业申明材料详见附件特此公告。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安徽双**********年*月**日H-****-***成交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