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甲镇光明路(镇区段)改造工程绿化迁移补充通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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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镇光明路(镇区段)改造工程绿化迁移补充通知(第二次)*、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本单位员工,投标时需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材料:“***.******.***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更改为:“***.******.***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①劳动合同书;②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更改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 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①劳动合同书;②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现延期至:****年*月**日下午**时**分;提问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前;答疑回复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