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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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系统采购中标(成交)公告招标编号:YNBCZB-****BS-***C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代理。按照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成交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最终报价: ******.** 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号院**号楼*层*单元***、***,*层*单元***;第二成交候选人:海纳医信(北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U最终报价: ******.** 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内的清华大学学研综合楼B****室;第三成交候选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P*J最终报价:******.** 元供货期: **日历天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号甲*号楼四层***室;说明:采购预算:¥**.*万元。 *、谈判小组名单:杨国生、尹正映、王宪文*、以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投标人应先将书面材料交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异议进行回复,投标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的,方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公告发布*个工作日(***.******.***)后,请本次投标的相关企业到******办理有关事宜。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人的积极参加与支持。*、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云计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人民币*****.**元整)*、本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采购人: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彩蝶家园二期北门**幢*号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监督电话: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