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家具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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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家具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泉****** 家具用品生产项目-公示.pdf项目基本情况如下:一、项目概况泉******家具用品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科技园,主要从事于生产家具用品(护墙板、衣橱衣柜等),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m*,生产规模预计年产家具用品***套。项目拟聘用职工**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年工作时间为***天,日工作时间*小时。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废水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t/a;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的三级标准(NH*-N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表*中B级标准,NH*-N≤**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泉州湾洛阳江桥闸下游,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项目喷漆废气经喷漆水帘台预处理后分别由排气管道集中收集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一根高**m的排气筒。项目对打磨设备配有集尘系统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高**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经处理后,项目有机废气均可达《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号文中表*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项目对高噪设备设置独立的设备房,并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则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项目废木板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可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盛装油漆、稀释剂等废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将回收的容器交给原生产单位的)回收处置;或直接交给原生产单位回收处置。漆渣、喷淋水、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泉******联系人:小谢 联系方式:***********评价单位:******联系人:小许 联系方式:*********** 泉**********年*月**日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