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六安市人民医院“无线超声切割刀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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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无线超声切割刀系统”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无线超声切割刀系统*、项目编号:LACGZX-H********、财政编号:RWSC****-****、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捌佰元(¥******.**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无线超声切割刀系统”(美国柯惠:SCG SCB CBC SCD***;**CM无线超声刀片)。**、协商小组名单:徐浩 汪浩 李胜文 **、招标(采购)人名称: 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城区**、联系人:杨善田**、联系方式:****-*********、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四楼**、项目负责人:奚铭联系电话:****-*********、公告期限:****年 *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四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三、中标(成交)公告发出情况六安市人民医院“无线超声切割刀系统”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特此公告。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