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多媒体设备及操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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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多媒体设备及操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多媒体设备及操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ZT****-SN-QC-HW-****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东方小学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新科路**号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座****室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分为*个包*包:灯光、音响设备 采购预算:*.****万元*包:教学设备 采购预算:**.***万元项目用途:教育教学项目性质:财政资金六、供应商资质要求:*.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八、 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室 *.文件售价:每包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磋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座****第一会议室。十、其他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毓菲 赵静联系方式:***-********-*** 传真:***-********-***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账号:************十一、本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