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京山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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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荆门市******京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财政性资金及中央财政资金,对京山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JMFT-ZFCG-********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三、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京山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预算金额*******.**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的信用报告且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年*月** 日起至****年*月 ** 日止,每天上午*:**~**:**,下午**:**~**:**,在荆门市******京山分公司(京山县住房公积金附楼*楼)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时**分,荆门市******京山分公司(京山县住房公积金附楼*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元),由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缴纳。
收款单位:荆门市******京山分公司
开户行:******荆门京山支行
账 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京山分公司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城中路***号 地 址:京山县住房公积金附*楼
联系人:吕勇 联系人:任丽
电 话:*********** 电 话:***********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