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关于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苏陕协作项目建设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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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平利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苏陕协作项目建设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城关镇龙头村苏陕协作项目建设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HCG****-***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安康市金州南路**号贵豪领郡D座****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具体工程量清单见磋商文件) *.采购内容:龙头村苏陕协作项目建设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项目用途:用于龙头村苏陕协作项目建设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工程与服务的供应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均有效;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磋商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安康市金州南路**号贵豪领郡D座****室 *.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前*.磋商时间:****年**月**日**:**时 *.磋商地点:平利县正华商务酒店一楼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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