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上海松华药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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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说明************委托开展“******搬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搬迁项目(*)项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李高路***号(*)项目所属行业:C** 医药制造业(*)项目概况:******拟租赁松江区李高路***号*幢厂房(***地块)作为生产厂房,租赁建筑面积****.** m*。搬迁后仍从事华佗膏和金银花露的生产,产量不变,年产华佗膏***万支,金银花露***万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上海市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布局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见链接 (*)查阅期限: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概要(*)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李高路***号(*)建设单位联系人:时总(*)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评价机构概要(*)评价机构名称:******(*)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号(*)评价机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万科金域国际写字楼****室(*)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王工(****-********)(*)电子邮箱:*********@qq.com*、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评价范围内,建设地块周边区域为重点。征询意见事项主要是:(*)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或管理部门及时向您了解或反馈相关信息。*、信息发布有限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