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来安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配套硬件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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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配套硬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来安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配套硬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市******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东路**号中标金额:捌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来安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配套硬件采购项目,中标金额:捌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元)项目实施周期:**个日历天评审委员会名单:徐壮照、姚丽、曹立春、叶聪聪、刘咏梅招标人名称: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楼(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陆广之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马******地址:来安县泰鑫香樟苑*栋一单元***室 项目负责人:程铸月 联系电话:***********收费标准:按交易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楼(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招标单位: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马**********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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