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伟正漆桥全网通卖场店社会卖场业务代理合同20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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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示正文[伟正漆桥全网通卖场店社会卖场业务代理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伟正漆桥全网通卖场店社会卖场业务代理合同****-****〕项目采购人为〔丁慧〕,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一、 采购内容乙方将承租的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双牌石大街***-***号],总面积为[**]平米的商铺与甲方共建通信业务排他的天翼手机卖场。双方约定,在合作期间如该网点每月完成[ **]个有效[积分](积分/合约),则甲方按照*** ]元/有效[ 积分 ](积分/合约),给予该网点不超过年房租的[ **% ](即为[*****]元,以实际房租为准)作为运营补贴,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季度清算。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发展有效[ 积分 ](积分/合约)低于[ *]分(个),甲方有权终止运营合作并解除该协议,并和乙方清算房租费用。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门面独家资源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南京市高淳区伟正手机大卖场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本次公示在中国建设招标网(***.******.***)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五、 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电话:***********邮箱:***********@***.cn地址: 邮编: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丁慧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