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服务设计与工程专业“采风”实践教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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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服务设计与工程专业“采风”实践教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项目概况包括带领学生接触社会,深入生活,收集积累艺术设计素材,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吸收丰富的中华民族文化底蕴,为毕业设计同时也为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具较高素质有一定文化积淀的合格设计师作准备。学生数** 人。招标限价:**.***万元人民币*、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类似“采风”课程执行经验。(*)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磋商供应商请于****年*月** 日至*月 * 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年 * 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号*号楼***室。*、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联系方法:采购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地址:上海市龙腾路***号联系人:戴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号*号楼***室联 系 人:韩贞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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